您当前的位置:跳过导航链接首页 > 新闻首页 > 文章列表 > 正文

新闻中心-详细信息

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123号 发布《200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...

2009-1-8 作者:xiaohe2008  来源: 查看次数:

【发布单位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08年第123号
【发布时间】2008-12-10
【实施时间】2009-01-01


  根据《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4年第27号)、《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令2008年第5号)和《200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》(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公告2008年第99号),现发布《200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》(见附件),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
  一、2009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共2种,为消耗臭氧层物质、重点旧机电产品,总计83个8位HS编码(含154个10位HS编码),由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(以下简称许可证局)和商务部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(以下简称地方发证机构)负责签发相应货物的进口许可证。
  (一)许可证局负责签发重点旧机电产品的进口许可证。
  (二)地方发证机构负责签发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进口许可证。

  二、在京中央管理企业的进口许可证由许可证局签发。

  三、发证机构应严格按照《货物进口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、《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》、《200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》和《进口许可证签发工作规范》(商配发〔2007〕360号)等有关规定签发进口许可证。

  本目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。《2008年发证机构发证目录(进口)》同时废止。

  附件:200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日

评论

  • 发表你的评论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  • 匿名:

行内物流新闻

① 中国物流企业网欢迎各类媒体、出版社、影视公司等机构与中国物流企业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。联系方式: new#02156.cn
② 在中国物流企业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,此类稿件不代表中国物流企业网观点。如果中国物流企业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、名益权等问题,请尽快与中国物流企业网联系,中国物流企业网将删除该条信息。联系方式: tousu@02156.cn
③ 在中国物流企业网BBS上发表言论者,文责自负。
在线留言·联系我们·免责条款·广告服务·友情链接· 站点地图·物流专线列表·返回首页
Copyright © 2005 - 2007版权所有 中国物流企业网 www.02156.cn XML站点地图
网络业务客户服务部:(021)31265247 传真:66080792法律顾问:上海理诚律师事务所 夏海波律师 冷轧热轧彩涂镀锌